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指南(试行)》《合肥国家实验室国有资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相关规定,实验室将开展本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。为保障工作有序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盘点范围
各单位(部门)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登记入账的全部固定资产。
二、盘点时间
实验室盘点工作于2026年5月27日启动,各单位(部门)具体盘点时间另行通知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 各单位(部门)应高度重视资产盘点工作,压实管理责任,全力配合现场核查工作。
2. 资产标签是固定资产重要标识,资产使用人应及时打印并正确粘贴标签,如发现资产标签脱落、污损等,请及时联系资产管理处补打标签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 :徐振于 范玉麟
电 话:0551-65099989 65099688
联系邮箱:xuzheny@hfnl.cn fan5@hfnl.cn
特此通知。
资产管理处
2026年5月19日


当前位置: